关于印发2019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奖(优质工程)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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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市建联质(2018)22号
各县(市、区)建协、有关专业协会、施工企业:
    根据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奖(优质工程)评审细则(附后),现就2019年度瓯江杯奖(优质工程)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     一、申报工程(含电力、人防、市政、交通、水利、园林专业工程)应在2017年6月30日前竣工,并在申报时已通过竣工验收且投入使用,用户反映良好。由于工程竣工时间变动,作为过渡期,对于2018年9月30日前竣工的工程,仍可申报2019年度瓯江杯奖(优质工程)。对于申报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(优质工程)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(国家优质工程)必须执行6月30日前竣工规定,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必须执行5月31日前竣工规定。
二、申报工程必须执行现行规范标准;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必须进行检测达标;饮用水管道消毒,满足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。
    三、为确保瓯江杯奖(优质工程)申报资料的完整性,我会将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预审。房建工程申报资料请于2018年11月15日前送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(地址: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联合会窗口,联系电话:0577-88825896、888268758、88825878),逾期不予受理。专业工程资料申报时间,由相关协会自行安排。
    四、评审时间:房建工程的初评时间2018年12月11日—12月21日,预定复评时间2019年1月11日—1月12日。专业工程评审时间由相关协会安排,其初评与推荐工作,应于2018年12月26日前完成报送市建筑业联合会。
五、申报参评“瓯江杯”的房建工程,其主体结构须为温州市优质结构工程,主体结构为钢结构的须为温州市优质钢结构工程。
    六、凡属《评审细则》第八条中的10种情况之一,不得申报参评“瓯江杯”。
    七、请各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,确保参评工程的质量。本年度拟评定“瓯江杯”(包括专业工程)工程的总数量,原则上不超过65项,各相关协会应根据这一要求,严格控制各专业工程的推荐个数。
    八、请各有关单位应编制2019年度创优质工程计划表(跨年度工程需重新申报),并于2018年11月15日前报送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备案。
    本文附件请到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网(
http://www.wzjzxh.com)下载。
    附:1、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奖(优质工程)评审细则;
    2、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奖(优质工程)申报表;
        3、2019年度创优质工程计划表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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